关于开展校内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浏览次数:10

全体师生员工

为消除消防和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开展在校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校园通行标识牌工作现就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记范围

1.目前在校学生名下的电动自行车。

2.在职在编教职工、退休教职工、在职劳务派遣人员名下的电动自行车。

3.第三方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校企员工名下的电动自行车。

二、注册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在职在编教职工、退休教职工、在职劳务派遣人员微信扫码进入“同济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按提示签署承诺书、填报、上传相关资料等完成申请

2.第三方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校企员工微信扫码进入“同济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使用手机号码登录,按提示签署承诺书、填报、上传相关资料等完成申请。

3.所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需取得并规范悬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在“车辆照片”栏上传车辆照片(需体现车辆正、侧面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照片;电动自行车电池可拆卸的,须上传电池照片。

4.按照“一人一车一证”管理要求,每人仅限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车辆需与申请资料中提交的信息完全一致,无牌、超标、改装车辆不予审批通过。

三、注册登记审核

1.在校学生、在职在编教职工、退休教职工、在职劳务派遣人员名下的电动自行车,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保卫处审批。

2.第三方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校企员工名下的电动自行车,由校内相应管理单位管理员负责开通账户,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保卫处审批。

四、注册登记时间

202641-430

注册登记完成后学校将开展校内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牌工作。(统一上牌时间另行通知)

同济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二维码

同济大学保卫处    

2026330日  

 

  

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用户手册0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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