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治安科主办 2010年第8期 一、信息通报: 1、6月9日中午,交通运输学院一学生放在图书馆二楼阅览室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 2、6月22日中午,一老师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 3、6月25日下午3时左右,一学生放在寝室的钱包和一部手机被盗。 4、6月26日下午5:40许,一学生放在图书馆6楼阅览室的财物被盗。 5、6月26日晚8:30左右,一学生放在图书馆的一个MP3被盗。 二、案发原因: 1、近期,在校园公共场所特别是学生复习迎考的重点区域如教室、图书馆等地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同学们防范意识淡薄。期末,同学们常常忙于复习,对贵重物品疏于保管。经过近几天走访、调查,图书馆多个阅览室均存在不少同学中途离开或外出时仍将笔记本电脑、手机、MP4、文曲星、手表等贵重物品随意放在桌上,周围均非认识之人,财产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2、少数老师忙于工作同时疏忽了对自身贵重物品的保管,离开办公室时常常忘记关好门窗,留下安全隐患。 3、部分楼宇进出学生较多,人员流动较大,物业人防力量欠缺,对楼宇的巡逻、检查力度不够;技防设施不完善,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装置。 三、防范建议: 1、师生员工在公共场所活动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加强对自身贵重物品的保管,不要随意放置;将手提电脑、手机等带至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地使用,中途离开或外出时一定要随身带走或委托周围熟悉人员代为保管。师生离开办公室、宿舍时一定要记得关好门窗,不留隐患。 2、各楼宇物业、自管单位要严格执行对进出楼宇陌生人员的询问、登记制度;加强保安巡楼制度,杜绝溜门偷盗案件的发生。 3、各楼宇物业、自管单位要做好期末、暑假期间的安防工作,做好保安值班、巡逻的安排工作,制定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 |